【转】坐言起行,以保法治屹立不倒——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的十三讲

无惧,无偏,无私,无欺,是司法精神之所在

1月11日香港法律年度开幕礼上,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最后一次发表演讲,他在今年8月即将退休。

他在位的每年之始,都会“和市民大众谈谈法治和司法”。十三年来,他谈法官的角色,谈司法审查的影响,谈法律和政治的边界,谈法学教育的意义,谈法律人的操守,言词温雅,言意恳切,其间对法治精义的阐发、对司法独立的守护,启人至深。南方周末择摘部分讲词如下:

司法任命过程绝不应政治化,这一点对司法独立,至为重要。在我们的司法管辖区,司法任命过程从不政治化,我深信日后亦会如此。(2010年)

我们不应以负面的态度将司法复核看成是施政的障碍;相反,我们应将此视作为法治社会良好管治而提供的重要基础。(2008年)

法官并不在政治舞台上扮演任何角色,因为在政治层面上,问题时常都是透过考虑多种因素和利害关系,以妥协的方式来解决的。法官的本分是依法裁断,无惧无偏。法官不应偏离本分,考虑用政治手法和权宜办法来解决问题。(2005年)

我们必须以冷静的头脑、理性的分析来深入透彻地探讨问题。无论是对法院的判决或是对拟定新法律条文,我们都必须抱着这种态度来讨论。我们不应将讨论看成是涉及政府和持对立意见的人士的角力战,着眼于谁胜谁负。倘若如此,便会令人感到十分可悲。(2004年)

我们不单要秉行公正,还要使之有目共睹。(2003年)

法庭必须保持中立,这点,我们没有妥协余地。(2002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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